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恢复举行石门县202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恢复举行石门县202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12-15 10:05:51 浏览次数:520 次 【字体: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恢复举行石门县202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一批考试相关安排

1.第一批笔试时间和地点

第一批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第一批笔试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和要求

第一批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9:00至12月25日9:00。考生应及时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3.第一批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时间

第一批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4.第一批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第一批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5.第一批面试时间和地点                                                              

第一批面试时间为2023年1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二、第二批考试相关安排

1.第二批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时间

第二批网上报名:2023年1月4日9:00-1月6日16:00

第二批网上资格审查:2023年1月4日9:00-1月6日18:00

第二批网上缴费:2023年1月4日9:00-1月6日24:00。

2.第二批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时间

第二批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时间为2023年1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第二批笔试、面试等相关安排

初步计划在农历年前完成,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现将笔试(第一批)疫情防控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生申领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

(二)考生近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持续关注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状态,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下载打印《石门县202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笔试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见附件,以下简称《考生承诺书》),考试当天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签字。

(三)建议考生考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四)所有考生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核酸检测显示“已采样”状态不能作为核酸检测结果依据)。

(五)考试前,建议考生提前90分钟到达笔试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进入考点时,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间距,接受防疫安全核查,主动扫场所码并出示结果,接受体温测量,出示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24小时内健康码彩色打印件、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填写完整并有本人签名的纸质《考生承诺书》。

(六)无准考证、有效参考证件,不能提供湖南居民健康码、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七)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的,由防疫专家研判确定能否参加考试,或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

(八)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可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候考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安全距离。

(九)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笔试防疫规定和要求,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涉疫信息资料,如实填写《考生承诺书》。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因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特别提示

考虑临近年关,本次考试时间安排紧凑,请考生务必牢记准考证打印、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重要时间信息,提前做好安排,密切关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石门县202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笔试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

(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报,在进入考点时提交)

本人(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准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是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充分了解本次考试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要求,本人认真考虑和核实,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人已充分知晓理解本次考试各项防疫措施和要求。

二、本人考前5天起自主进行了体温和健康监测,考前48小时内进行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且结果为阴性。

三、本人考前对照国内高风险地区以及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自觉进行了涉疫旅居史、接触史等风险排查。

四、本人自觉遵守本次考试防疫措施和要求,考试当天将按要求自行做好防护。

五、本人无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

六、本人近5日内无国内高风险区旅居史。

七、本人近5日内未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八、本人无其他不得参考情形。

以上为本人郑重承诺。如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本人愿承担相应后果及法律责任。

      考生签名:_______________                     承诺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石门县202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笔试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

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