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集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的通知》(湘组〔2016〕88号)《湘潭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潭办发〔2014〕17号)《湘潭高新区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试行)》(潭高工办发〔2019〕48号)等文件,结合湘潭高新区实际情况,经区党工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党建专干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职数
本次招聘计划数为16名,其中基层党建专干7人,社区工作者9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恪守职业道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工作能力和电脑操作技能,同时应具有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基层党建专干报考资格条件:政治面貌为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持有符合岗位要求、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其中,报考两新党委党建专干要求专业为工科大类或经济学大类。
3.社区工作者报考资格条件:本市户籍或常住本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持有符合岗位要求、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党建员政治面貌为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有公开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大政方针、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等言论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未作出结论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现役军人;
8.其他不宜从事基层党建和社区工作情况。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录取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全程在湘潭高新区管委会官网 (http://xthtz.xiangtan.gov.cn/)公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9:00-4月6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系统于4月1日前在湘潭高新区管委会官网 (http://xthtz.xiangtan.gov.cn/)公布。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表》所列的报考资格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报名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电子证件照,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或常住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的照片,报考基层党建专干和社区工作者党建员的需上传所在党支部出具的组织关系证明照片。上传照片时,报考人员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电子证件照(25×35mm,jpg格式,20kb以下),如上传照片无法识别则报名无效。考生报名后,请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看初审情况,如初审不合格,请及时修改完善上传资料。
准考证由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21年4月8日9:00-4月9日24:00。
(二)笔试
1.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如实际报考比例低于3:1,经区基层党建专干和社区工作者公招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
2.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应用写作。
笔试时间:2021年4月10日上午9:00-11:00。
考点考室及座位安排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湖南省居民健康卡(手机出示绿码),并佩戴口罩。四者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去过疫情高、中风险地区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
3.笔试成绩在2021年4月15日之前公布。考生可登陆湘潭高新区管委会官网查询笔试成绩。(网址:http://xthtz.xiangtan.gov.cn/)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笔试变动,以网站通知为准。
(三)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集中进行,现场提交资料并审查确认。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并列时,一同进入资格审查;未达1:3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2.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从打印的《湘潭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基层党建专干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并交验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①准考证、②身份证、③户口本或常住证明、④学历学位证书、⑤报考基层党建专干和社区工作者党建员的需提供组织关系证明。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如提交材料和证件无法认定或不齐全、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等情形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依次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招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湘潭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公布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
2.面试方式:按抽签顺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态度等。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考生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湖南省居民健康卡(手机出示绿码),并佩戴口罩。四者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去过疫情高、中风险地区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
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五)综合成绩合成、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字。
成绩排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对象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照招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招聘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区组织人社局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统一组织进行,费用自理。未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经区基层党建专干和社区工作者公招领导小组同意,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委托各用人单位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情况经区组织人社局审查后,报区基层党建专干和社区工作者公招领导小组审定。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区基层党建专干和社区工作者公招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和办理有关手续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新聘用人员由区基层党建专干和社区工作者公招领导小组统一调配。
3.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高新区管委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
四、注意事项
1.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新聘基层党建专干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享受区劳务派遣人员待遇;新聘社区工作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
2.社区工作者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取消聘用岗位所缺人员依次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经体检、考察和试用期满合格后聘用。
3.对本次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符合报考条件,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公布、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行承担。
6.考生准考证是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环节必备证件,考生须妥善保管,切勿遗失。
五、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程序,严守招聘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
2.招聘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六、招聘服务咨询
招聘政策和招聘岗位情况咨询:0731-58551367
监督举报电话:0731-58551939
如有需要,建议工作日上班时段咨询。
附件:
湘潭高新区基层党建专干招聘岗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