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2025年引进干部人才公告
根据都江堰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四川省内公开引进一批干部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
一级主任科员至四级主任科员共5名,具体情况见《都江堰市2025年引进干部人才职位表》(附件1)。
二、引进范围
四川省除成都市以外的市(州)及以下各级机关以及中央、四川省驻成都市以外市(州)的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
三、报名条件
1. 符合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 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副科级领导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至四级主任科员(或其他相当层次职务职级)。
4. 正科级(含一级至二级主任科员及其他相当层次职务职级)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副科级(含三级至四级主任科员及其他相当层次职务职级)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 有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6. 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 具有引进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乡镇机关等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2018年以后新录用的选调生到村任职时间未满2年的。
6.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所在单位的职位。
工作经历和最低服务年限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3月。
四、实施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8日14:00至2025年4月21日18:00。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zk.xnrczpw.com/nindex/?ecode=djysyjgbrc)报名,同步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报名表》(附件2),以“姓名+手机号码”为标题的邮件将《报名表》发送至报名邮箱(邮箱地址和咨询电话见附件1)。报名人员应认真对照职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自报名起始之日同步开展。根据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渠道反馈,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根据相应条件,原则上按每个岗位不低于5:1的比例确定参加测试人员,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未达比例的,经研究适当降低至3:1,并以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报名人员参加测试。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导致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再作为引进人选。
(三)测试
测试时间于2025年5月11日9:00开始,时间半天,方式为线下闭卷测试,测试题型为“客观题+主观分析题”,重点测试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相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于2025年5月6日00:00至2025年5月10日24:00通过报名渠道打印本人测试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和测试证,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测试地点及有关安排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测试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测试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测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报名人员本人。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按通知时间提交下列材料。
1. 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及同级党委组织部审核审批,注明“情况属实同意报名”并盖单位公章);
2. 有效居民身份证;
3. 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 其他与职位资格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将上述材料扫描件以“姓名+手机号码”的标题邮件,发送至报名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进行网上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不再作为引进人选。
资格复审结果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报名人员本人。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通过报名邮箱发送《面谈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报名人员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面谈
通过资格复审者拟进入面谈。进入面谈人员须于面谈报到时现场提交资格复审纸质材料各1份。面谈于2025年5月25日9:00开始,采用半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职责应具备的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谈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测试和面谈情况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测试成绩×40%+面谈成绩×60%),根据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综合研究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面谈、测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干部人才引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都江堰市委组织部承担。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体检的人员作为考察对象,由考察组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岗位胜任力、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将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人员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报名人员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顶岗试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研究确定顶岗试用人选。顶岗试用时间为1个月,主要测试岗位胜任力,确保人岗相适。顶岗试用结束后进行统一考核,因考核不合格或顶岗试用人员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都江堰市委组织部决定是否递补。
(八)讨论决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
(九)转任公示
按照相关规定对拟引进人选进行转任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办理转任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都江堰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说明。
咨询电话:028-89741028
监督电话:028-87118433
附件:1. 都江堰市2025年引进干部人才职位表
2. 都江堰市2025年引进干部人才报名表
中共都江堰市委组织部
2025年4月8日
附件1
都江堰市2025年引进干部人才职位表
报名邮箱:Djysgwy@163.com 咨询电话:028-89741028
序号 | 引进 单位 | 职位名称 | 职位 职责 | 拟任 职级 | 名额 | 职位资格条件 | 备注 |
1 | 都江堰市 | 综合管理岗 | 1.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文化旅游宣传; 2.辖区重大产业项目招引、促建和服务以及产业园区建设管理; 3.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定出台、企业服务、信息化与科技创新; 4.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商务创新发展、经贸会展、对外贸易、服务业发展; 5.调查研究、政策理论研究、综合文稿起草。 | 一级 主任 科员 至 四级主任科员 | 5 | 1.学历学位及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2.年龄:正科级(含一级至二级主任科员及其他相当层次职务职级)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副科级(含三级至四级主任科员及其他相当层次职务职级)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1年及以上文化旅游、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经济金融、数字经济、项目招引促建、外事服务、文稿写作等工作经历之一的优先。 | 四川都江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青城山—都江堰文化遗产保护党工委管委会、中共都江堰市委政策研究室、都江堰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都江堰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各1名。后续根据干部情况结合工作需要进行合理安排。 |
附件2
都江堰市2025年引进干部人才报名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岁) |
近期免冠 正面证件照 | ||||||
民 族 | 籍 贯 | 出生地 | |||||||
入 党 时 间 | 参加工作时 间 | 健康状况 | |||||||
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毕业院校及 专 业 | |||||||
在 职 教 育 | 毕业院校及 专 业 | ||||||||
是否在试用期或者提拔 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 | □是 □否 | 是否为 选调生 | □是 □否 | 选调生 类别 | □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 □基层选调生 | ||||
是否存在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违反其他转任限制性规定的 情形 | □是 □否 | 是否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 □是 □否 | 所报职位是否 形成任职回避的 情形 | □是 □否 | ||||
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职级) | 人员身份 | □公 务 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 (单位)工作人员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简
历 | 例: 20xx.xx—20xx.xx ……大学……专业本科学习,获……学位; 20xx.xx—20xx.xx ……大学……专业研究生学习,获……学位; 20xx.xx—20xx.xx ……试用期干部(选调生),主要从事……工作; 20xx.xx—20xx.xx ……四级主任科员(其间:20xx.xx—20xx.xx 任xx村书记助理),主要从事……工作; 20xx.xx—20xx.xx ……副科长(其间:20xx.xx—20xx.xx 借调在xx单位xx处<科>工作),主要负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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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情况 | |||||||||
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 |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配偶、 子女、 父母) | 称 谓 | 姓 名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所在单位或主管 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本人承诺:本表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如有造假,后果自负。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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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注:1. 请认真如实准确填写,不改变word文档格式,用A4纸双面打印;
2. 职位要求的其他信息,请在备注栏说明;
3. 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意见、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报名阶段暂不填写。
《报名表》填表说明
1. 报名表须按填表说明逐项认真填写,不能遗漏,所填写内容要准确无误。
2. “民族”栏,填写民族全称,如汉族、回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维”等。
3. “籍贯”栏填写祖籍所在地,“出生地”栏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四川成都”“四川简阳”。
4. “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应按组织认定的时间填写,不能随意更改。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1980.05”。
5.“学历学位”栏填写本人通过全日制教育、在职教育取得的最高学历和学位。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有效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有效证明为依据。党校获得的学历分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党校学历,在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委党校”;函授教育的,在“毕业院校及专业”中注明。学历须填写规范的名称“大专”“本科”“研究生”“省委党校大学”“中央党校研究生”等,不能填写不规范名称。学位需填写全称,如“工学学士”。
6.“联系电话”应填写能联系到本人的常用电话。
7. 填写“现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级)”时,请按任现职文件上规范填写。
8. “奖惩情况”栏,填写获得的奖励或记功;受处分(处罚)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处罚),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处罚)。没有受奖励和处分(处罚)的,要填“无”。市级部门人员填写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情况,各区(市)县人员填写区(市)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情况。
9.“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填写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等有关情况。已退休或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称谓”填写规范为:配偶则填写妻子、丈夫,子女则填写儿子、女儿,多子女为长子、次子等,父母则填写父亲、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