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编外人员队伍力量,提高我街道基层工作效率,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惠湾组字〔2024〕21号)、《关于印发大亚湾开发区协管员队伍整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惠湾委办发〔2013〕72号)、《关于印发〈大亚湾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惠湾法治办〔2023〕3号)、《关于印发〈惠州市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职队员招聘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惠应急委办〔2022〕8号)、《关于印发〈大亚湾开发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惠湾应急委〔2022〕1号)、《大亚湾区街道及村(社区)干部“大储备”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公开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8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5名(普通类协管员2名、专业类协管员3名);
(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职队员2名;
(三)党建联络员1名。
(具体的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敢于担当、乐于奉献;
4.报考人员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2025届国内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2025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报考者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等违法行为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11.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经考试合格录用者,按照街道编外人员进行管理,与街道办事处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薪酬待遇约12万元/年(含四险一金);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职队员薪酬待遇约9.5万元/年(含四险一金);党建联络员薪酬待遇约为9.5万元/年(含四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方式和程序实施。其中报考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职队员岗位的需参加体能测试。
(一)发布公告
由街道办按照招聘方案拟定招聘公告,于2025年4月25日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部门频道-西区街道办相关版面公布。公告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至4月30日止。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5年4月26日至4月30日止。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2.报名方式:登录报名网站(https://zk.sun-hrm.com/nindex/?ecode=dywkfzp),点击报名入口,按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本次招聘仅接受线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大亚湾开发区西区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个人彩色免冠一寸证件照;
(5)考生个人承诺书;
(6)所在党组织开具党员身份证明(仅报考A004党建联络员岗位需开具);
(7)其他能证明符合加分的相关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8)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书。
报考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的考生,具有退役军人身份或曾从事区内各村治安巡防队员及网格员工作期满2年者或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笔试成绩加5分(不可叠加)。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报考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职队员的考生,具有退役军人身份或曾从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和森林消防救援工作满1年,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及以上驾驶证、救生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及以上证书,笔试成绩加5分(不可叠加)。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体能测试
资格初审合格考生进行体能测试,报考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岗位的体能测试设置长距离跑步和纵跳摸高两项;报考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职队员岗位的体能测试设置长距离跑步、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三项。体能测试成绩合格方可进入笔试。建议有意报考者先行对照标准自行测试,达标才报考。体能测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公告中公布。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体能测试标准详见附件5、6)
(五)组织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但不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以及相关专业类知识;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职队员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安全应急知识和法律常识;党建联络员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基层党建工作、党务知识、材料撰写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六)资格审查。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党建联络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职队员根据体能测试+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以1:3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按照招聘公告、报考岗位要求对通过体能测试、笔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七)组织面试。按岗位招聘人数,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每名面试人选的面试时间一般为8分钟。面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八)组织体检。体检人选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4位,最终名次按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如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名次。
普通类执法协管员、专业类执法协管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职救援队员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党建联络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参加体检人员应到招聘单位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规定项目体检,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格检查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九)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组根据考生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提出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十)公示与聘用。对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或问题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15日内未能配合招聘单位办完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
(五)入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六)体测、笔试、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违反考场纪律者取消资格。
(七)本公告由西区街道编外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5103811(西区街道党建和组织人事办)
监督电话:0752-5102633(西区街道纪检监察办)
附件: 1.大亚湾开发区西区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设置表.xlsx
6.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职队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x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25日